中小学卫生保健所
时间:2018-10-11 16:19:11 点击:241次

1. 贯彻落实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》及上级有关政策,指导学校全面实施党的教育方针,依法开展学校卫生工作。


2. 组织落实全区各中小学卫生工作计划,掌握学校卫生工作动态,指导学校开展卫生保健工作。


3. 组织开展学生定期体检和体质健康状况调研工作,为学校开展卫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。


4. 负责指导、监测区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治。


5. 指导学校中小学卫生室进行规范化管理工作。


6. 有计划地组织学校校医进行业务和开展科研活动。


7. 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等活动,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。


8. 协助卫生部门做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。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工作。防止流行病在学校爆发流行。


9. 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卫生的管理,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。


10. 完成上级交给的各种阶段性工作任务。


负责人:苟敏


联系电话:023-68966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