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
时间:2018-10-11 16:21:14 点击:831次

1.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本市关于教育考试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政策。


2.负责教育考试实施方案的执行;承办区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招生具体事务工作。


3.负责普通高校入学考试、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具体事务工作。


4.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或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考试工作。


5.负责教育考试的研究、宣传和服务工作。


6.承担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考试决策咨询工作。


7.参与教育考试的行政执法工作。


8.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。


9.承担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、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。


10.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负责人:罗昌华


联系电话:023-68967500